问题:
A . 15;30
B . 30;15
C . 15;15
D . 30;30
● 参考解析
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的特点及程序是:①劳动争议仲裁庭为合议仲裁庭,由3人以上的单数量仲裁员组成;②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应当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代表人数由仲裁委员会确定;③影响范围重大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由省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④集体劳动争议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的15日内结束,需要延期的,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l5日;⑤仲裁庭应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进行处理,开庭场所可设在发生争议的企业或其他便于及时办案的地方;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受理的劳动争议及其处理结果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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