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拘留
B . 执行逮捕
C . 预审
D . 批准逮捕
● 参考解析
【答案】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故本题答案选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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