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商标
B . 镶在嘴里的金牙
C . 天上的星星
D . 池塘中的鱼
● 参考解析
民法上的物是指可以由民事权利主体支配的,在生产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各种物质资料。它与自然界的物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物存在于人身之外。(2)物能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3)物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4)物以有体物为限。A项中,商标不属于有体物,将其印刷在产品或宣传单上只是以有形的载体来表现商标这一智力成果;B顷嘴里的金牙与人体结合,是人身体的一部分,不属于存在于人身之外的物;C项中,天上的星星不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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