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行政性摊派
B . 承购包销方式
C . 公募招标方式
D . 直接发售方式
● 参考解析
一般而言,国债发行主要有四种方式(注意各种国债发行方式的优缺点):
1.固定收益出售法(在金融市场上按预先定的发行条件发行国债的方式,具有认购期限短、改造条件固定、改造机构不限和主要适用于可转让的中长期债券四个特点);
2.公募拍卖方式(也称竞价投标方式,在金融市场上公开招标发行,有三个特点:发行条件通过投标决定、以财政部门或中央银行为发行机构、主要适用于中短期政府债券,特别是国库券);主要适用于中短期政府债券,特别是国库券发行的国债发行方式是公募法。
3.连续经销方式(亦称出卖发行法,指发行机构受托在金融市场上设专门柜台经销的一种较为灵活的发行方式,特点:经销期限不定、发行条件不定、主要通过金融机构中央银行证券经纪人经销、适用于不可转让债券,特别是储蓄债券);
4.承受发行法(又叫直接推销方式,由财政部门直接与认购者举行一对一谈判出售国债的发行方式,特点:发行机构只限于财政部门、认购者主要限于机构投资者、发行条件通过直接谈判确定、主要运用于某些特殊类型的政府债券的推销),适用于金融市场利率较稳定国家的国债发行方式是承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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